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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下幾個方面分析了煙囪防腐和滲漏的原因: 主要結果如下: (1)對脫硫后的煙氣腐蝕認識不足。起初,業內人士認為脫硫后煙囪的腐蝕不嚴重,對煙囪沒有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 (2)低價中標現象嚴重,防腐材料本身不符合要求,在選材和招標過程中,往往出現很低的價格中標,這對保證防腐材料供應質量極為不利。煙氣內筒防腐防漏材料由于煙氣流動侵蝕的耐蝕性和煙氣溫度變化引起的抗開裂性等問題,已不能滿足應用要求。濕法煙囪防腐技術仍屬于新技術,新體系,各方面都處在逐步探索和完善的過程中,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的推廣,一開始必須有合理的價格作支撐。 (3)施工質量不高,監理不到位,無論是涂料防腐、磚砌體結構還是鋼制內筒防腐涂料,都存在灰縫膠、刷不滿或用量不足的情況,需要防腐滲漏處理的基面沒有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徹底處理。 (4)施工周期不合理,對于200~300 MW機組,兩臺鍋爐共用一個煙囪,只有同時關閉兩臺鍋爐過修,才能進行煙囪內襯防腐改造,所有改造工程只能在45天內完成,為趕上施工周期,施工單位很難保證施工質量,科學合理的施工工期是保證脫硫煙囪防腐質量的基礎。 (5)排煙內筒防腐防滲層的設計耐久性和施工因素的影響考慮不夠,不涉及煙氣加熱系統GGH工況的煙氣濕法脫硫的腐蝕和泄漏嚴重,也存在難以控制和處理的隱患。 |